与老的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(GB 3095-1996)相比,空气质量新标准(GB 3095-2012)一方面提高了功能区标准要求,将三类区并入二类区,取消了三级标准;另一方面也加严了污染物控制要求,增设了PM2.5年平均、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,并收紧了PM10等污染物浓度限值。
 空气质量新标准中6个基本项目的浓度限值详见下表。

空气质量新标准中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

序号

污染物项目

平均时间

浓度限值

单位

一级

二级

1

二氧化硫

SO2

年平均

20

60

μg/m3

24小时平均

50

150

1小时平均

150

500

2

二氧化氮

NO2

年平均

40

40

24小时平均

80

80

1小时平均

200

200

3

一氧化碳

CO

24小时平均

4

4

mg/m3

1小时平均

10

10

4

臭氧(O3

日最大8小时平均

100

160

μg/m3

1小时平均

160

200

5

颗粒物(粒径小于等于10微米)PM10

年平均

40

70

μg/m3

24小时平均

50

150

6

颗粒物(粒径小于等于2.5微米)PM2.5

年平均

15

35

24小时平均

35

7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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